再次诊断和鉴定的程序规定包括以下哪些?
应在收到诊断结论后3日内提出再次诊断
再次诊断应由2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医师进行
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可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学鉴定
鉴定人应到医疗机构面见、询问患者
鉴定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